# “存在”先于“本质”,首先是“我”的“存在”,若“我”不“存在”,则一切都不“存在”,“我”的
“存在”就是世界。我们的“存在”不是我们造成的,更不是我们选择的,“存在”是我们的意识
强加给我们的,并一直延续到我们离开。所谓“存在先于本质”,是“自我”先于“本质”,也就
是说,人的“自我”决定其“本质”。如果“存在”确实先于“本质”,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
或特定的“人性”来解释自己的行为,换言之,决定论是没有的——人是自由的。人即是自由。
作为“存在”的人,面对的是“虚无”的世界,孤独无依,我们被赤裸裸的投入这个充满“他
人”的混沌的世界,毫无根据的做出选择,并承担响应的后果。“他人”是一个“存在”的客体,
这种客体不同于“物”,“他”不仅“存在”着,而且对我构成了威胁,因为“他”是“自由”的客体,
在“他”的“目光”下,“他”可能把我变成“物”。一个人要从“他人”的“目光”'下解脱出来,只能
有两种途径:要么先甘情愿做“他人”世界的“物”,要么使“他人”做自己的“物”,去“物化他人”。
这样来讲,人需要寻找生命的“意义”,即“不断创造自己”,寻找对自己而言是真理的真理,
寻找一个我愿意为之而活,为之而死的理念,而非在事件面前,无法按照“个人意志”做出“自
由选择”,那么人就丢掉了“个性”,失去了“自我”,不再真正的“存在”,而是甘于沉沦于混沌
的世界中。
#——薛乐言《浅谈存在主义的发展:200年的心路历程》
# 济宁一中济州社会科学社社刊《运河评论》2023年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