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杀臆想

2月24日的前几天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:
至于为何提出这个问题我已无从考证。

到底是是什么支撑我活了18年?

最终得出的结论是:现在我之所以愿意活下去,是因为我还能牢牢把握"生命自决权",正因为我可以选择下一秒自杀,我才愿意"不活白不活"的活下去,去体验这个世界。

自然而然的追问是:

活着这件事需要一个明确的理由吗?

随后的几天中,我反复尝试设身处地地"直面死亡",设想意外或自杀切身发生。鉴于过分的疼痛或长周期手段不可避免地会影响自杀的进行,我设想了两套似乎可行的方案:

  • 物理法:跳楼。
  • 化学法:氯胺酮镇痛,咪达唑仑镇静,诺库隆肌松,最终以氯化钾致死。

每当"自杀"的臆想推进到抵达死亡抉择(即跳下或推进注射器)时,一旦真实且即刻的死亡威胁降临,大脑似乎强制调动所有正面记忆或求生意志,"因为存在没意义就自杀?不,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意义,活下去才能谈意义的可能",诸如此类,阻碍继续生存下去的"意义问题"被瞬间且强硬地回答。所有的思辨与逻辑、主体性都顷刻崩塌,在大脑逼迫身体做出挣扎以求生的行为的那一刻,没有理性主导的逻辑"自决"的机会,我只是一个恐惧死亡、渴望生存的生物。

终于,不得不承认,时隔仅仅3天(今天是2月27日),那个看似悲恸但仍可保留主体性结论被彻底击碎了。​直白点说,其实继续活着,本质上不需要任何"理由",反而是"自杀"才需要一个压倒性的理由。


意识状态

"日常生活"和"即刻死亡"有何区别?

待续...